本科教育
2003网站太阳集团潇湘學院關于進一步規範學生請假手續的通知
時間:2017-09-20 訪問量:
教務部〔2017〕63号
各教學系:
為進一步規範學生請假手續的辦理,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潇湘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院政發〔2017〕10号)精神,一學期請假時間不超過該學期總學時1/3(或六周)的,在學院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手續須由學生提出申請,班主任及學院相關經辦人、負責人審批同意後生效。學生請假期滿須到學院辦理銷假手續,請假審批表由學院教務辦公室存檔。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作曠課論處。
附表下載:http://jwc.hnust.cn/news.aspx?EducationalAdministration/jwc/2011/newsv/8456720285127491.html
教務部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