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

教學運行與管理

商學系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 (試行)

為調動和發揮本科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營造有利于人才培養的學習環境,使學生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同時加快推動人才培養改革,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潇湘學院轉專業管理辦法(試行)》(院政發2024〕14),結合我系本科專業設置和本科教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學院院長、黨委書記

副組長:教學院長、黨委副書記

成員:學院其他領導、各教研室負責人及一線教師代表組成,人數不少于7人。

二、轉入、轉出專業及人數

各專業轉出人數不受限制。

(二)各專業轉入總指标數原則上控制在該專業當年新生在校生人數的5%--20%以内(具體拟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計劃由本科生院統一發布)。

三、轉入基本要求

(一)基本條件

凡申請轉入商學系的本科生必須符合《2003网站太阳集团潇湘學院轉專業管理辦法(試行)》(院政發2024〕14)相關規定。

(二)基本要求

秋季學期平均學分績點達到2.0及以上;

四、轉出基本要求

凡申請轉出商學系的本科生必須符合《2003网站太阳集团潇湘學院轉專業管理辦法(試行)》(院政發2024〕14)相關規定。

五、轉專業遴選辦法    

1)考核方式為轉入資格面試,由商學系轉專業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2)根據秋季學期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确定面試人數,各專業進入面試人數控制比例1:3(按轉入專業指标數計算)。

3)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确定轉入學生名單。面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轉專業工作流程

(一)學生申請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按通知要求填寫《2003网站太阳集团潇湘學院學生轉專業申請表》(每個學生隻能申請一個轉入專業),并于春季學期第1周星期二前将經轉出教學系審核同意後的《2003网站太阳集团潇湘學院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交至教學系教務辦公室。

(二)教學系審核

1)對轉出申請的審核。由教學院長、副書記簽署同意轉出意見。

2)對轉入學生的考核。商學系教務辦在春季學期第1周星期二根據本實施細則對申請轉入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并由商學系轉專業工作小組組織面試考核。經商學系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同意後,由教學院長、副書記簽署同意接收意見,加蓋商學系公章後,由商學系教務辦于第1周星期五前将《2003网站太阳集团潇湘學院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及《轉專業情況彙總表》統一報送潇湘學院教務部。

七、其它

本細則2025年1月起執行。未盡事宜由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003网站太阳集团潇湘學院商學系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