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科司關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清理工作有關情況的通報

 

根據《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司下發《教育部社科司關于清理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107),對2011年批準立項的未能按時結項的項目進行了集中清理。有關項目依托學校和項目責任人按清理通知要求和《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成果鑒定和結項辦法》的規定程序提出了結項或重大事項變更申請,我司對有關材料進行了認真審核。現将清理審核的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結項審核與變更批複情況

1.本次共審核結項申請1419項,其中,1380項通過審核準予結項;申請免予鑒定的項目中有39項經審核,不符合免予鑒定條件,本次不予通過結項。審核重大事項變更申請544項,同意撤項9項,同意延期535項。各單位申請結項項目的審核情況,以及重大事項變更的批複情況,詳見附件。

2.通過結項審核的項目,按規定應撥付的第三期經費情況,詳見《教育部社科司關于下達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2016年度項目經費(第二批)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226)、《教育部社科司關于下達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2016年度經費(第三批)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276)。

二、未通過結項審核項目的處理辦法
  1.未通過結項審核的項目,限于2017630日前報送結項材料,到期仍未報送或仍未通過結項審核的,一律予以撤項。

2.本次批準同意延期完成的項目,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要督促項目責任人嚴格按照批複的延期時間完成項目并報送結項材料,到期仍未完成者一律予以撤項。  

3.凡被撤銷的項目,由項目責任人所在學校負責追回已撥付經費,由學校計劃内财務賬戶原渠道返回教育部賬戶;被撤銷項目責任人3年内不得申報教育部社科研究各類項目。

三、其他事項
  1.各單位應加強對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跟蹤監督管理,确保項目按期保質完成。有關項目結項情況,将作為學校申報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評選社科研究優秀管理單位的重要參考。

2.本次項目清理情況可登錄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www.sinoss.net)查詢。

 

教育部社會科學司

2017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