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全國教書育人楷模推選工作的通知

校屬各教學單位: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度全國教書育人楷模推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139号)的通知精神,為切實做好我校全國教書育人楷模的推薦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選範圍和條件

推選範圍:在教書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貢獻、曾獲得過省部級(含)以上榮譽稱号的各級各類學校教師。

推薦人選基本條件: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具有堅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紮實的學識素養、博大的仁愛之心,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會聲譽,具有重要影響力,人民群衆公認。

二、推薦名額

1、各教學單位最多推薦1名候選人,沒有符合基本條件人選的單位可以不推薦;機關雙肩挑和專職科研院所人員到學科所在教學單位推薦。

三、推選要求

1、要嚴把思想政治關,把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嚴守政治紀律和規矩作為基本要求。堅持以師德表現、工作實績與貢獻作為衡量标準,嚴格把關,優中選優。

2、推薦人選材料及推薦報告請于5416點前交人事處人才科(綜合樓402室),報送材料要求見附件2

因收到通知晚,上報時間急(教育廳通知下發時間為425日,收到通知時間為53日,上報省教育廳時間為55日。),導緻各教學單位材料上報時間緊,望各單位嚴格按照上述要求做好相關推薦工作,确保2017年全國教書育人楷模推選工作順利進行。

聯系電話:58290012,聯系人:皮波,電子郵箱:hnustrsc@126.com

 

                     人事處

一七年五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