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重新審核和申報教學科研單位有關下設機構的通知

各教學科研單位:

根據2017524日黨委會會議精神,為了進一步規範教學科研單位下設機構的管理,促進學校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拟對各教學科研單位下設的教學系(部)、教學實驗中心、校級研究所進行重新審核和申報,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設置條件

(一)教學系(部)的設置條件

為适應國家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教學系(部)設置要落實和實施好學校《關于實施卓越本科教育計劃的意見》的有關要求,有利于相近本科專業的優化、整合和調整,有效推進本科專業結構和布局的優化。

1.教學系(部)設置應以本科專業或專業類為基礎,原則上依托一個本科專業或同一專業類下的幾個相關專業設置,教師人數在10人以上。

2.對于覆蓋面廣的全校性基礎課、公共課,可以單獨設置公共課教學部,也可以和課程相近的專業一起組建教學系(部)。

3.對于個别特殊專業可适當放寬條件,系(部)的設置經學校審批後确定。

(二)教學實驗中心的設置條件

1.有滿足實驗開出條件的實驗用房和基本實驗儀器設備,原則上每學年承擔15門以上課程或本學科全部課程的實驗教學任務;

2.全校性基礎課、公共課,可以單獨設置公共課實驗中心,也可以和課程相近的專業一起組建教學實驗中心;

3.原則上一個教學院設置一個教學實驗中心。

 (三)研究所的設置條件

1.有明确、穩定的科研方向,研究領域為國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所急需,對推動學科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或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且已形成具有協作精神和聯合攻關能力的科研梯隊;

2.教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涉及的一級學科數設置相應數量的研究所(一般不超過三個)。設置的研究所至少有6位主要研究人員(獨立運行的科研機構或基地,至少有6位專職科研人員,人員不能重複)。

3.獨立運行的科研機構或基地設置2-3個研究所為宜。因人數原因不夠設置2個研究所的科研機構或基地,則不設研究所。

 

二、審批程序

(一)教學系(部)設置的審批程序

申請設置或調整教學系(部)的程序如下:

1.教學院根據本通知規定的設置條件,向教務處提交教學系(部)設置或調整方案和《2003网站太阳集团教學系(部)設置申請表》;

2.教務處對學院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3.教務處、人事處、科學技術處、社會科學處、研究生院對教學院提出的教學系(部)設置或調整方案進行彙審;

4.報請校務會審批後正式發文。

(二)教學實驗中心設置的審批程序

申請設置或調整實驗中心的程序如下:

1.教學院根據本通知提出的教學實驗中心設置條件進行規劃論證,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2.教學院向教務處遞交的申請材料包括:

拟設教學實驗中心的建設規劃;

拟設教學實驗中心的教學任務;

《2003网站太阳集团教學實驗中心設置申請表》;

3.教務處對學院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4.教務處、國有資産管理處、人事處對申請材料進行彙審,必要時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論證;

5.報請校務會審批後正式發文。

(三)研究所設置的審批程序

申請設置或調整研究所的程序如下:

1.申請單位填寫《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所申請表》并報科學技術處、社會科學處,同時提交論證報告。論證報告内容主要包括:

  基本情況:包括研究所名稱,所屬學科,涵蓋學科,挂靠單位,合作夥伴,成立意義;

主要研究方向;

學術隊伍情況:學術帶頭人(研究所負責人)簡介,研究人員名單(姓名、年齡、職稱職務、所屬學科、主要研究方向等);

2.科學技術處、社會科學處對申請成立的研究所及申請書附件内容的必要性、真實性進行審核;

3.科學技術處、社會科學處、人事處對申請材料進行彙審,必要時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論證;

4.報請校務會審批後正式發文。

 

三、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請單位按本通知要求分别填寫《2003网站太阳集团教學系(部)設置申請表》和《2003网站太阳集团教學實驗中心設置申請表》,經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後提交教務處;并同時提交拟設(或調整)教學實驗中心的建設規劃論證報告。

(二)申請單位按本通知要求填寫《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所設置申請表》,經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後提交科學技術處或社會科學處,并同時提交論證報告及附件材料。

(三)以上材料務請在201766日之前報送相關職能部門。各類申請表的電子檔發365024742@qq.com.

 

                                        人事處

                               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