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第二批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校屬各單位:

為做好我校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第二批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申報工作,根據留學基金《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和《關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幹教師研修項目選派工作的函(留金發20173150〕号)》等文件精神,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

1.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員項目選派計劃為3人左右(不超過3人),留學期限為3個月。

2.留學身份為訪問學者的教學科研人員計劃選派5人左右,留學期限為312個月,我校原則上為12個月。

二、選派範圍及條件

1.我校在職教師和管理幹部。

2.符合《關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幹教師研修項目選派工作的函(留金發20173150〕号)》的要求。

3.請申請人自行登陸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www.csc.edu.cn)查閱《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人員選拔簡章》和《關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幹教師研修項目選派工作的函(留金發20173150〕号)》等相關文件。

三、項目申報時間及相關材料

1.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通知,2017年第二批網上報名時間為9110日,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内登陸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進行報名。

2.學校受理時間:學校将進行審核并組織專家評審後方可向基金委提交材料,請申請人在96日前完成網上申報工作,并按規定将申請材料一式四份于96日下午3:00前提交至國際教育樓204室或202室,逾期不予受理。

3.申請材料中《單位推薦意見表》提供一份由所在單位簽字蓋章的原件,其餘三份提供與申請表條碼一緻的空白表,并同時将推薦意見電子稿發至郵箱faoffice@hnust.edu.cn, 由學校統一填寫後加蓋學校公章。

四、評審、錄取

由學校組織專家評審并經校内公示後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推薦錄取。

五、注意事項

1.申請人員應提前聯系、準備外方邀請函,派出研修時間應在資格有效期之前(2018331日)。
    2.申請人提交的書面申請表應與網上報名信息内容一緻,網上申請表一旦正式提交後不能再修改(如留學期限、留學國别等)。

3.第二批錄取人員資格有效期調整為2018331日(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出國研修項目錄取人員除外),不辦理延期手續。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将自動取消。未經批準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4.外語未合格人員,如申報時已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參加培訓,可提供在讀證明,先行申報,成績合格後派出。

請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當面咨詢。電話:5829099358291454

 

                                                           國際交流處

                                                      2017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