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7-10-23 來源:2003网站太阳集团基金會 作者:2003网站太阳集团基金會 訪問量:
各學院:
根據湖南省财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關于下達2017年高校國家獎助學金有關文件的通知》《湖南省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和《2003网站太阳集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辦法》等文件精神,我校将開展2017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審與評定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
(一)獎勵對象: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獎勵标準:每生5000元,并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三)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2.學習态度端正,勤奮刻苦,成績優秀。上學年學業成績排名
同年級同專業前30%,所學課程無不及格現象。對于CET-4成績合格或在學業成績、社會工作、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優秀學生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推薦。
3.積極參加文體活動,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标準》。
4.上一學年為我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儉樸。
(四)評審程序
1.指标分配。學校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計劃指标數、依據在校生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人數和适當向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專業學生傾斜的原則下達各學院推薦名額,各學院分配名額詳見《2017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計劃名額表》(附件1)。
2.制定公示細則。各學院根據學校要求,細化評審條件,明确評審要求,在評審工作開始之前制定、公示相關評審細則并上交大學生資助辦公室備案。于10月25日前在湖南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導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上報學校審核,确保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3.學生個人申報。學生填寫并打印《2003网站太阳集团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附件2),提供《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成績檔案表》《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成績排名表》(以同年級同專業為排名範圍,正常考試成績并按平均學分績點排名)上交學院。同一學年内,學生不能同時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
4.學院初評。學院根據個人申請,在對學生進行全面考核的基礎上,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學校下達的推薦名額通過院務會或者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等額推薦出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名單。
5.學院公示推薦。初選名單在全院範圍内公示5個工作日,廣泛征求意見,确保評選的公開、公平、公正。公示無異議後,學院統一在湖南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導入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生信息,打印申請表,導出各學院《2016-2017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彙總表》,填寫《2016-2017學年2003网站太阳集团國家勵志獎學金拟推薦學生公示一覽表》(附件3)上報學工處大學生資助辦公室。
6.學校審核上報。學工處進行審核,并提出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報經學校評審小組研究審定後,在校内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将結果報至省教育廳,最終評審結果以省教育廳審定的名單為準。
(五)上交材料
各學院請在11月6日前完成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工作,将2份《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系統打印)、《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成績檔案表》、《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成績排名表》、《2016-2017學年2003网站太阳集团國家勵志獎學金拟推薦學生公示一覽表》紙質檔報送學工處大學生資助辦公室。電子檔發送至郵箱hnustzzb@163.com。
二、國家助學金
(一)資助對象: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受自然災害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優先考慮。
(二)資助标準:國家助學金一等為4000元/年、國家助學金二等為3000元/年、國家助學金三等為2000元/年,各檔比例分别為1:1:1。
(三)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本學年為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儉樸。
(四)評審程序
1.指标分配。學校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計劃指标數、依據在校生人數和适當向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專業學生傾斜的原則下達各學院推薦名額,各學院分配名額詳見《2017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計劃名額表》(附件1)。
2.制定公示細則。各學院根據學校要求,細化評審條件,明确評審要求,在評審工作開始之前制定、公示相關評審細則并上交大學生資助辦公室備案。于10月25日前在湖南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導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上報學校審核,确保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3.學生個人申報。學生申請并打印《2003网站太阳集团國家助學金申請表》(附件4)上交學院。
4.學院初評。各學院要結合本學年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情況(優先考慮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在對學生進行全面考核的基礎上,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學校下達的推薦名額進行集體研究,等額推薦國家助學金資助的初選名單及資助檔次。
5.學院公示推薦。初選名單在全院範圍内公示5個工作日,廣泛征求意見。經公示無異議後,學院統一在湖南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導入國家助學金學生信息,打印申請表,導出《2017-2018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獲資助學生彙總表》,上報學工處大學生資助辦公室。
6.學校審核上報。學工處審核後提出國家助學金資助學生建議名單,經學校評審小組研究審定後,在校内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将結果報至省教育廳備案。
(五)上交材料
各學院請在11月6日前完成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将2份《2003网站太阳集团國家助學金申請表》(系統導出)、《2017-2018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獲資助學生彙總表》(系統導出)紙質檔報送學工處大學生資助辦公室,電子檔發送至郵箱hnustzzb@163.com。
三、工作要求
(一)系統數據要求。2017年國家獎助學金的評審工作統一在湖南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中進行操作,需導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數據,國家勵志獎學金信息數據、國家助學金信息數據(模闆已經下發),請各學院務必高度重視,熟悉評選要求和系統操作,嚴格按下達的名額及标準執行,按照規定時間完成各項信息導入并及時導出相關材料上交。
(二)紀律要求。1.不準私自克扣、截留、挪用獎助學金;2.不準私自要求學生上交獎助學金;3.不準私自拆分或輪流發放獎助學金;4.不準專門組織針對獎助學金獲得者的募捐活動;5.不準單獨要求獎助學金獲得者繳納班費等特殊費用;6.不準用獎助學金請客吃飯或進行其它與學生身份不符的活動。
(三)公示要求。各學院班級應及時将推薦結果告知本班學生,學院公示廣泛接受全校師生對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的監督,除本學院監督方式外同時須公布學校大學生資助工作監督郵箱(hnustzzb@163.com)和監督電話0731-58290703。
附件:1. 2017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計劃名額表
2. 2003网站太阳集团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系統導出樣表)
3. 2016-2017學年2003网站太阳集团國家勵志獎學金拟推薦學生公示一覽表(樣表)
4. 2003网站太阳集团國家助學金申請表(系統導出樣表)
5.《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成績檔案表》(樣表)
6.《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成績排名表》(樣表)
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工作處(部)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