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工作

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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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權益保障部規章制度

一、會議制度

1、每周四召開部門例會,會議需提前五分鐘到場,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無故缺席3次以上(包含3次)者,直接勸退。如需請假,需向自己的副部長和部長請假并得到批準,事後請假則視為缺席。

2、每周各活動負責人在會議上及時彙報活動進度以及活動後續安排,對已完成部分及時進行反思總結,最後由部長進行會議總結。

3、會議必須帶上會議記錄本和筆記錄每周任務,會議結束後,由負責例會闆塊的幹事整理會議内容,并及時上傳到部門群文件。

4、會議前期由負責例會闆塊副部長主持,招新結束後由其帶的幹事主持,會議開始前要點名簽到,會議流程要正式規範。

二、活動制度

1、由治保部主辦的活動應積極參與,做好策劃宣傳、中期籌備和活動總結,期間需及時彙報活動情況,活動的主負責人是副部長。

2、外出執行任務時需佩戴好工作牌,并盡量不攜帶多餘的個人物品、背包等,如攜帶個人物品,需有序擺放至指定位置。

3、其他活動(如部門之間合作)中,部門成員需積極協助其他部門工作人員及項目管理老師的工作。

4、不得私自接受其他部門、老師交予的繁重任務,需向部長彙報具體情況,得到批準後方可接受,期間如有異常及時彙報。

三、日常制度

1、部門成員需遵守學校及學院的規章制度,不得出現早簽遲到、缺課等違紀情況,違紀者需在例會上做出解釋。

2、值班人員需按排班表按時到辦公室值班,禮貌接待外來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大聲喧嘩,不得打遊戲。

3、辦公室衛生由被安排的幹事定期進行打掃,打掃完要拍照發給部長。

四、财務制度

1、部門經費及賬目由專門的副部長進行管理,并登記好每一筆經費的使用情況。

2、經費使用去向情況每月需上傳到部門群文件中,以便查看。做到專款專用、申請有理、使用有據,杜絕弄虛作假、鋪張浪費現象。

3、每次部門任務、活動經費需由部長,負責經費賬目的副部長同意後方可報銷,成員可事先墊付,保留支付憑證(發票、收據、手機支付記錄等)。

五、獎懲制度

1、在規定時間内完成工作,保證工作質量,在工作上積極認真的會将在例會上被表揚并計入幹事考核中,反之将會被批評并上交檢讨書在例會上做檢讨。

2、無故缺席、遲到、早退例會需要罰款5元。

3、收到學院、校級處分将計入幹事考核中,并在例會上被批評并上交檢讨書在例會上做檢讨。

4、考試不及格者罰款50元,并在例會上做檢讨

六、反饋機制

1、由負責外聯的副部帶隊幹事與其他部門、年級組、校級部門溝通,傳遞消息。

2、負責官方菌的副部要帶隊幹事及時上傳部門近期動态(包括例會),普及一些安全小知識。

3、部門成員要主動轉發官方菌的說說,收到群通知時要及時回複,要及時彙報工作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