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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网站太阳集团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實施細則

為了進一步規範學院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的管理,在全院範圍内形成濃厚的學術氛圍,激發學生的科研興趣,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促進學院創新人才和科技成果不斷湧現,特制定本制度。

一、活動目的及意義

(一)促進課内學習與課外學習的有機融合,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為我院創新型應用人才培養目标的實現提供保障。

(二)增強師生間的交流,促進教師的教學和科研的有機結合,在師生間營造更為濃郁的學術研究氛圍,達到教學相長的目的。

(三)培養大學生嚴謹的科學态度、團隊合作精神,促進優秀人才和成果的出現,為我院在省級和國家級各類大學生科技競賽中取得良好成績奠定基礎。

(四)提高各實驗室、機房等教育資源的使用效率,建設更多的開放性實驗室,從而為增強學生運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提供一個更好的教學環境。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由學院分團委統一管理,在學院大學生科技活動指導委員會指導下,由院學生科技社團——大學生科技協會具體負責。

(二)分團委主要負責學院科技創新及實踐項目的相關政策、方案的制定,經費的落實;組織本院學生參加院、校兩級科技項目的申報;指聯系負責學生科技工作的指導老師;負責組織、協調項目申報、項目初審;負責項目的中期檢查、結題驗收和答辯、成果評比等。

(三)大學生科技活動指導委員會負責确定本年度科技創新與實踐項目的評審;開展項目中期檢查、項目結題驗收與答辯、成果評比;安排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各級各類科技創新競賽。

三、學生科技創新活動的内容

(一)學生科研立項;

(二)院級學術科技活動月;

(三)校級及以上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

(四)校級及以上挑戰杯大學生創業計劃大賽;

(五)省級及以上ERP沙盤模拟及企業經營對抗大賽;

(六)校級及以上各類學科競賽;

(七)在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發表學術論文;

(八)學生參與教師的科研項目。

四、學生科研立項的有關規定

(一)按照 自由申請、專家評審,公開立項、擇優資助、規範管理的原則,凡我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請立項,申請者須品學兼優,有較強的獨立思考和創新意識,對科學研究、科技活動或社會實踐有濃厚的興趣。

(二)申請項目學術思想新穎,立論根據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體,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合理、可行。

(三)必須由學術水平較高,具有講師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項目指導教師(包括外校指導教師)。指導教師負責指導學生開展科技創新活動項目的申報、開展項目研究、制訂工作計劃日程表、解決實際技術問題;

(四)學生科研立項資助範圍主要是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中具有學術和應用價值的成果,主要表現形式有社會調研報告、咨詢報告、研究報告、創業計劃書、學術論文等。每年立項50個左右,每個項目一般資助500-1000元。對于确實有較高研究與實踐價值的科技創新項目,可以适當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五)學生科研立項每年10月進行,經學院大學生科技活動指導委員會評審後,下達立項通知。第二年4月組織中期檢查,第二年6月組織立項項目的結題、答辯。

五、學生參加校級以上科技競賽的規定

(一)校級以上科技競賽主要包括: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挑戰杯大學生創業計劃大賽、ERP沙盤模拟及企業經營對抗大賽、廣告藝術大賽、其他各類學科競賽。

(二)學生參加校級以上科技競賽必須由學術水平較高,具有講師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項目指導教師(包括外校指導教師)。

(三)對獲得校級以上科技競賽獲獎的項目負責人和指導教師,除按《2003网站太阳集团獎勵辦法》的規定享受學校獎勵外,學院也将給予相應的配套獎勵。

國家級:一等獎0.6萬元,二等獎0.5萬元,三等獎0.4萬元;

省部級:一等獎0.3萬元,二等獎0.2萬元,三等獎0.1萬元;市廳級:一等獎0.03萬元,二等獎0.02萬元,三等獎0.01萬元。同一類獎勵項目多次獲獎,按最高獎金發放,不重複計獎,低一級獎勵已發放的獎金在發放高一級獎金時扣回。  

六、學生公開發表學術論文的規定

(一)鼓勵學生将自己的調查研究成果、學習及實踐心得等寫成論文,在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

(二)學生公開發表學術論文必須講究學術道德,嚴禁抄襲,嚴禁一稿多投。論文一經發表,由學生自行承擔責任。

(三)學生公開發表論文,給予一定獎勵。A類刊物:每篇獎勵5000元;B類刊物:每篇獎勵2000元; C類刊物:每篇獎勵500元(刊物等次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七、學生參與教師科研項目的規定

(一)鼓勵學生積極參加教師的科研項目,教師對于參加到自己項目的學生必須安排實質性工作内容,并給予大力指導。

(二)教師承擔的國家級項目,必須安排10名學生參與項目研究;省部級項目,必須安排5名學生參與項目研究;橫向課題必須安排510名學生參與項目研究。

(三)學生參加教師的科研項目,采取自由申報、擇優選用的原則,吸收具有調查研究能力、創新意識和較強獨立思考能力的學生參加。

八、其它

(一)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二)本細則最終解釋權歸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

 

  2003网站太阳集团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