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帆起錨,認定工作從心開始
時間:2021-05-19 訪問量:
為響應學校做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号召,保障國家各項大學生資助項目落實到每一位家庭經濟困難的大學生身上,我院相關負責單位基金會在秉持公平、公開、公正學院工作理念下,積極開展貧困生認定工作,并在第一時間内将學校對貧困學子的關懷傳達到位。在學校意見及以往經驗的指引下,此項資助工作在有序進行中。
一、貧困生認定對象
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
二、認定比例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總人數的30%;依據學生困難程度設置特别困難、困難和一般困難三個檔次,各檔次比例為1:1:1。
三、認定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公開,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蓋章确認的證明,實行班級民主評議、學院評定和學校審核相結合的原則。
四、認定程序
1、院内宣傳
接學校通知後1到2個工作日内将《關于做好我校2016-2017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有關資助準備工作的通知》等貧困生認定的材料挂于院網以及基金會事務群和各班班群,召開年級組會議讓年級組做好通知工作,并在公告欄公示,讓所有同學了解此項工作,使其透明化,确保公平、公正、公開。
2、成立評議小組
各學院成立由黨委(黨總支)副書記任組長,輔導員、班主任、主要學生幹部任成員的認定工作小組,負責各學院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以班級為單位,成立以班主任為組長,學生骨幹、學生代表擔任成員的班級認定評議小組(不少于班級人數的1/3,學生代表應具廣泛性),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成立後,其成員名單應在班級範圍内公示,班級認定評議小組負責本班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議工作。各年級輔導員負責對所分管年級各班級認定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3、個人申請
有意願申請的同學自行向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提出書面申請,如實提交加蓋有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公章的《2003网站太阳集团2015-2016學年經濟困難學生家庭情況調查表》(新生提交加蓋有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公章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未經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确認蓋章或相應民政部門信息不詳的材料均視為無效。具體填寫要求參見《附件1模闆表及注意事項》
4、資格審查
班級認定評議小組依據本班級學生的困難申請及其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提出符合認定條件的學生名單。認定評議小組組織符合認定條件的學生填寫《2003网站太阳集团2015-2016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并負責收集《家庭情況調查表》。
5、民主評議
班級認定評議小組對提出申請的學生進行調查,在充分了解其家庭經濟狀況、在校期間學習生活表現、日常消費行為等情況後,召開評議會議,在進行充分讨論的基礎上,認真評議,确定本班級各檔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并在《2003网站太阳集团2015-2016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中民主評議欄簽署意見。認定評議小組進行民主評議時應着重考慮孤殘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員長期患重病、家庭遭遇地震等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的學生。班級認定結果須在本班公布并聽取班級成員的意見。
6、公示監督
我院實行多輪審核相關表格,多輪公示名單的工作方式,以确保工作的及時性、準确性和公開性,不斷改進和調整名單。在評議結果出來後3到5個工作日内完成三次公示,如師生有異議,可向本院認定工作小組提出異議,學院認定工作小組在接到異議材料的3個工作日内予以答複。
五、監督管理
1、監督方式
大學生資助工作監督郵箱dxszzb@hnust.edu.cn;
學校監督電話58290703。
學院監督郵箱:290901814@qq.com;
監督電話:吳帥鋒 15273286661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如出現下列情況,則終止資助:
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
⑵、學習不認真,學習态度不端正;
⑶、違反校規校紀,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處分;
⑷、受資助後有鋪張浪費現象,造成不良影響的。
注:本材料最終解釋權歸經濟與管理學院基金會所有,如有疑問,請聯系基金會相關負責人。